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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客栈(第2 /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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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店伙计愣了半晌,这位爷付了五十两银钱,却只喝这麸酒么?不敢多问,不一会儿便将酒菜端上来了,虽是店里最廉价的麦麸酒,但却用最精美的酒壶盛放着,连酒樽也是白玉做的,似乎味道也就变了。

任平生将酒倒入碗里,没想到这一口酒甚烈,差些呛得他吐了出来,人世间的酸甜苦辣,仿佛也掺在了里面。

一口一口,烈酒入喉,心中迷迷蒙蒙响起一个回音:修仙,究竟何为修仙?

世间人人俱思成仙,长生不死,可真到了长生不死那天,是否便是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

傍晚离开阁楼,他在附近布下一层法力,以免别人闯入,随后去到前堂,两个店伙计见到是他,立马热情地招呼到了二楼去。

店里很大,也很喧哗,弥漫了酒气,有人划拳,有人高谈阔论,有人让身旁的小孩规规矩矩坐好不许楼上楼下乱跑……或许这便是尘世吧。

感悟一下凡世百态,或许对他日后的修炼,也有益。

任平生倚窗而坐,遥望斜阳下那一片晴川,暮云里隐约几点轻帆,出没在如镜平滑的江面,水中倒映着山水云天,那些小舟,就像是行驶在澄净如洗的天空上。再看近处码头,那些累了一天的工人,他们此时终于放下肩上的木料,掸了掸早已打满补丁的衣肩,十来二十个人,有说有笑,正往这边走来,走到店外临时搭起的桌子前坐下,往桌上一字排出七八个铜钱:“温一碗好酒,要快。”

他们不会进店里坐,店里的酒菜他们点不起,那些美酒雪酿更喝不起,要一碗烈酒,洗去一天风尘也就足以了,昆仑山下虽是四季常青,但也时常有寒气沉降下来,因此弱水附近的工人,都喜好喝烈酒。

师姐,你当年那么想要长生,这一万年,你可曾有过一夜后悔?

映着窗外的晚霞,任平生面上绯红,有些醉了。

烈酒入喉,像是要将前世今生的记忆,一片一片烧成灰,然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倒头便睡了。

任平生坐在二楼的轩窗旁边,静静看着楼下一幕幕,原来这便是尘世百态么?从前在北荒王府里,他见不到这一幕。

“爷,您看,您要吃点啥,喝点啥,我这马上给您准备来!”

伙计来到了他的桌前,语气十分恭敬,那一锭银子,足足五十两,任平生并不知道,伙计们在这做工,一个月二钱银子,一年算上年关奖励,也就三两,他那锭银子,是伙计们十几年的工钱了。

“要他们桌上的酒,要快。”

任平生倚着雕饰繁复的窗户,看着楼下那些开怀畅饮的长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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