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贩卖快乐的人(第3 /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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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非常惊讶,这样真的没问题吗,随随便便就能握到手的还算是艺人吗?未必太接地气了吧。”
“没错,偶像就是艺人下凡。”
张家琪在旁边插了句嘴:“照你这么说,偶像还练什么唱跳,完全没必要练啊。只要一张脸的话不就是模特吗?”
彭宇琛没有介意她的打断,反而很高兴有能有互动,这说明两个听众在接受和思考自己给出的信息。
“模特转型偶像,确实比转型其他艺人要容易一些。”
“我说的不同并不在于,偶像也演戏或者上综艺节目,传统的歌手他们也经常跨界。”
“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传统的艺人以作品的形式跟消费者交流,更接近于一种手工业者,厉害一点的还被认为是艺术家。”
“而偶像,本身就是商品。”
彭宇琛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她在等顾采薇的反馈。后者听得非常认真,果然跟着她的思路问道:“人怎么能成为商品呢?”
“我们当然不是在讨论人口买卖。”
“偶像要会唱跳,是传统艺人提供作品的形式在延续。”
“换句话说,粉丝们习惯了把唱歌跳舞当作娱乐方式,所以偶像才练习唱跳,而不是反过来。”
“我的意思是,偶像并不把作品当作和消费者——也就是粉丝——交流的唯一窗口。”
“极端一点说,甚至可以完全不必有作品。”
“你可能会问,没有作品他们拿什么给粉丝看呢?”
“拿他们自己。”
“我在RB工作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到握手券这种东西,你们知道什么是握手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