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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死而复生(第1 /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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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匪四处都是,起义的队伍未曾断过。想到这里,心里就一阵紧迫感,投降皇太极这个后金鞑子建立的王朝,然后把头的四周都剃光,然后留个菠萝盖头扎根猪尾巴。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这样的强制政策,遇到鞑子则称奴才。

一个堂堂的男子汉,一个大老爷们却在这样残酷而变态的王朝下生活,这可不是他愿意的,难道看着自己的汉人同胞被杀,自己还在旁边踹上一脚,美其名曰顺应历史潮流,且自己这个身体的父亲还死于鞑子之手。

不论朝哪方面来看,他都不可能在鞑子手中讨生活。天下四处狼烟,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时代,也是枭雄横行,各路诸侯四起,既然上天给了他一次重活的机会,怎么样也得打下一片地盘来才是啊。

红娘轻轻的推开房门,见钱虎坐在床上傻傻的发呆,嘴上不时还傻笑几声,心里叹了口气,也许这就是命,十来天了,钱虎很少说话,有时候还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以为他会变聪明了,现在看到又像以前一样呆呆傻傻,这几天刚刚升起来的喜悦又成了冰凉的冷水淋了下来,整颗心都薄凉薄凉的令人难以呼吸。

钱虎接过红娘端来的粥,刚要吃的时候,发现红娘子喉咙在不停的咽唾沫,肚子也在咕噜噜的打响。随即把碗放了下来,笑道:“红娘,现在我不饿,还是你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崇祯四年十二月,虞山百户所一家破落的茅屋中,钱虎撑着身子下了床,来到这里已经十多天了,想不到一个已死的人却会稀里糊涂的来到了几百年前的大明王朝。

凭着这具身体中那残缺的记忆,不禁苦笑,他竟然成了远近闻名的钱大傻,家中还有一个美娇娘,傻人傻福。

其父死于鞑子南征,虽然得到了一些抚恤金,却被各层军官层层克扣,落到他手里只有五两银子,还是登州巡抚都御使孙元化为官比较清廉才有这么多,要是在其他地方,最后能得到两三两已经不错了。

令钱虎更为可笑的是这具身体的前主人虽跟他同名同姓,却是一个标标准准的憨傻人。被人骗了还得帮人家数钱,要不是有这么一个可人美丽的十六岁妻子,今后的生活都难以生存下去。

身体的强壮以他二十一世纪那具自认强壮的身体都无法跟他相比,人高马大的一个人,却被同伴欺负成这个样子,胆小怕事,人又憨傻,被欺负了也是忍气吞声,回家后又是一个闷驴子,半天吭不出一个屁来。

说着把碗递给了红娘子,不想红娘子却没有接,她是又心喜又担忧,这是丈夫第一次懂得关心她,又忧虑晚上的油米,如今米缸中已经颗粒不剩,这一碗已经是米缸中最后一小把。

已经成婚一年的人了,竟然夫妻的床第生活都不知道,笨得连玩女人这个人类基本本能都没有。话又说回来,人虽然是傻了点,但是在老婆被别人调戏的时候,还能做个爷们,终于爆发了小宇宙,最后落得个生死下场。

要不是他的到来,怕是一身强壮的体魄就一起到地府报到了。对前世没有任何留恋的他,倒是随意而安,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

从妻子和这具残缺的记忆中,知道崇祯已经上位四年多,虽然对历史了解不多,但也知道崇祯代表了什么,那是末代皇帝,三岁小孩都知道的大汉奸吴三桂的时代。

钱虎暗自恼怒,早知会有这么一天,他应该好好的抱着明史读一读,也不会到现在有哪些名人名将都不清楚。好在初中的时候看金庸小说知道了一些东西,嘉定三屠,扬州十日这样惨绝人寰的屠杀事件。

又从身体中那残缺的记忆,好像鞑子这个今后建立的大清,比小鬼子还小鬼子,烧杀抢掠,奸淫掳掠每次南侵都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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