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交手(第2 / 4页)
推荐小说:
他是个杀手,简介迅速地将目标置于死地才是目的。通常可以靠神出鬼没和出其不意来用最短的时间达到目的。可每次从瞄准镜里看见白虎他们跟人肉搏,总有一种奇怪的情绪在心中浮现出来。
或许,男人天生就该用拳头解决问题。现代人太过于依赖枪支和火药,反而忘记了最基础的东西。
朱雀微微一笑,一个回旋侧身,一招回马枪就朝着来小春刺了过去。手中明明是刀,使出来的招数却与来小春的枪法如出一辙。
洛琛眉心一皱,这人竟然在交手的过程中学会了来小春的招数。
来小春一惊,长枪做棍就劈了下来。朱雀一个侧身险险躲过,刀尖从下面朝上迎了上来。
在青龙等人看来。朱雀是没有弱点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四个人中,怕是朱雀最强。
只是这人总是脸上挂着温润的笑意,渐渐地让人忘却了他是怎样战无不胜的一个人。
可就是这样的朱雀。竟然动真格的跟人动手?对方究竟是什么级别的战士啊?
长有长的好处,短有短的好处。
来小春一手枪使得出神入化。仿佛灵蛇出洞一般,纠缠,施压,趁其不备便会刺中要害。
“住手!”洛琛突然喊道。
虽然前期的心理斗争做了许多。可动手的时候来小春就知道了站在眼前的这个人若不用全力是断然占不到便宜的。
对方拿出十成的杀气来,若是不认真反击,死的人就绝对是他。
来小春嘴角微微一翘。扯出一个冷冽的笑容来。手下的速度更加快了。
朱雀眼睛灼灼地看着来小春的枪尖,靠那银白色的残影来分辨和预判长枪刺来的方向。手中的刀虽然重。却反而更加趁手。越挥越顺手。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响彻院子。可不知为何,他却越战越痛快。
已经许久不曾有这样的机会痛快淋漓地跟人交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