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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5节 夺舍本质(第1 /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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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来普尼尔:“你的想法,本身并没有错。只不过,你忽略了人类与大多数长寿族的差别。”

人类在所有泛位面里,都是极为特别的。

因为,只有人类拥有最为平衡的生命体征。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人类的寿命是一百年,那么他的生理机能、灵魂状态、精神本源,都会在一百年里跟着一起衰老。

三位一体,极为平衡。不会有哪一项拔尖,也不会有哪一项拖你的后腿。

安格尔其实很早就想询问这个问题了。

借壳重生,也就是夺舍。这在巫师界也是存在的,就譬如说,当初晦夜之锋的“小恶魔”格拉克,就在桑德斯的帮助下,借了一具刚死之人的身体重生,如今化名斯派维,拜入了芙萝拉的麾下。

还有,格蕾亚的躯壳丢失在魔界,她不得不找了具年轻少女的躯壳,暂时以意识寄生。

这两种情况都算是借壳重生,但格拉克是彻底换了个人;而格蕾亚并没有伤害那位少女的意识,只是寄生,等找回躯壳后,少女还能恢复自机。

虽然夺舍在巫师界是存在的,但并不普遍。原因也不难理解,因为夺舍只会让你变得孱弱,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改变。

所以,人类的寿限,就是最真实的寿限。

但长寿种族普遍并不是这样的。

就拿晶目族举例,晶目族的寿限说是七百年至一千年,但这里的寿限是单纯指的“生理机能”的衰老。

而晶目族的灵魂与精神,并没有在千年里达到极限。

什么寿限已至,然后夺舍新生,这也是不存在的。因为巫师有各种方法延寿,如果真的连延寿都阻止不了死亡,那就意味着灵魂、精神海、思维空间都不同程度的走向衰弱。

夺舍也没办法改变这一点。

因为夺舍只是夺去他人的肉身,不是改变自己的灵魂。

而晶目族的夺舍,似乎规避了这条铁则?夺舍以后,就能突破寿险,继续在新的身体里生存?

这是安格尔想不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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