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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历史军事 >人在南宋,我与蒙古争天下 > 第473章 倒查追责

第473章 倒查追责(第2 /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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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宇之自由后,立刻带着家人从济州迁到临安,在一些亲戚的支助下,很快在临安站住了脚。

贾似道当通判时的知府是史岩之,而史岩之正好和史宇之是堂兄弟。

此人正是史弥远的小儿子史宇之。

史宇之少年时和父亲一起被软禁在济州,呆了数年后,史弥远于七年前病逝,史宇之也慢慢开始在济州被安排点事。

史宇之又问:“朝廷给你们多少工钱?”

天津府刚刚成立,朝廷那边正在扩建城府,当地也异常热闹,到处都是做工的民役。

其中有很多地段,将给地方招标,由地方富商来做,朝廷负责监督质量。

史宇之也果断,立刻带着船来到天津。

最后确定了后面五年的工程。

但彻城墙是苦力活,所以比较高,天津府城里到处都是民役,他转了个遍,找了不同的人问。

史宇之嘴角微抽,算算吃的话,一天接近三十文,一個月接近一贯呢,这工钱有点高。

除了可以防止黄河水患,对将来运兵运粮也有帮助。

接着就带着仆从直接往天津去。

对面点头回应是的。

“凡参与监督的官员,都要诛杀。”

“工程质量不能保证,将来出了差错的,朝廷将追责倒查三十年。”

比如这次朝廷要把一些重要工程分包出去,因为是第一次,所以利润比较高,想吸引各地商人来干,为以后树立榜样。

他的船先在大沽口靠岸,发现这里已经有民夫在干活,扩建了大沽口岸,方便了船的靠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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